1、 承租人将各种证件交我公司查验,验收合格并将证件的复印件留置我公司。
2、 签定"汽车租赁合同",交押金或信用卡担保,"汽车租赁合同"的签定,必须由所带证件相符的本人签字,单位租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、法人代表签字。
3、 双方共同验车、交车。
4、 我公司开展接、送车业务,以上手续的办理可到用户处办理、外地用户可送车至飞机场、火车站等地。
一、租车需要的证件
1、个人租车:重庆本地居民——承租人身份证、驾驶执照原件、保证金。国内来渝旅游公干人员—您需要向我们提供如下材料:本人身份证原件、驾驶执照原件、押金、租金及其他证明材料。
2、单位租车: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、企业机构代码证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、驾驶证。
二、押 金
1、在租赁车辆时,承租人需按期交纳所租用车辆租金外,还需要交纳5000—20000元(车型不同,金额不同)的风险抵押金,现金或信用卡担保。用支票抵押的,需支票到帐,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车辆交付承租人。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,不代替租金。
2、对于配驾车辆不需以上手续,只需付清租金即可。
3、承租人在交还车辆时,须预留2000元作为违章待查费,待三十个工作日后查询电子警察无违章记录后再予以退还。
三、行驶里程和区域
1、租赁车辆只限于重庆市内及周边区县行驶。
2、行驶里程限制每天可行驶260公里,超公里按1-4元/公里计费。
3、承租人自付租赁车辆的燃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等消耗费用。
四、大客车、高级车一律实行配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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